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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车辆的车顶仍留在现场,地上一片狼藉,到处可见玻璃碎片和杂物等,还有十多个粽子滚落在路边。 新快报记者朱烁然/摄 (报料人:李先生 佚名 奖金:各100元) 记者调查事故大巴系“营转非”车辆 是否超载有待调查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的公开信息显示,事故车辆原属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所有,运营路线为揭阳市揭西河婆汽车客运站至广州市天河汽车客运站,并曾因超速、未进站等原因被多次通报批评。 对此,揭西县委宣传部在通报中曾表示,该车辆(车牌:粤VV××56)的所有人系刘×云,其登记住所为广东省揭西县龙潭镇菜仔园村委×号,车辆使用性质则为“营转非(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)”。 通报还称,经查省运政系统,该事故车辆为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所属车辆,但已于2014年11月12日注销了该车道路运输证。事发后,揭西县交通运输局有关领导已赶赴广州协助相关救援工作。 既然是“营转非”车辆,为何又能上路并载客营运呢?揭西县交通运输局一名赴穗处理此事的副局长称,事故车辆原本的确为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旗下车辆,但2014年被淘汰并退出营运后,该车辆已经属私人所有。至于该车辆“营转非”的具体过程和转为非营运车辆后的监管问题,该副局长均称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。此外,揭西县方面也暂未透露事故车辆的核载人数。 新快报记者从广州交警处了解到,目前涉事司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是否超载等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 新快报记者 朱烁然 罗汉章 通讯员 消宣 |